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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間的生離死別,本就無法控制。

尤其是至親離世,雖然苦痛,但仍需面對及接受。

【我在此記錄父親罹癌及後續離世親辦的心路歷程,也希望能幫助有需要的人】

(PS. 記錄過程可能冗長,請自行斟酌擷取重點,建議不清楚處可直接電聯詢洽相關單位)

 

 

 

我的父親,於2022年5月離世

去年罹患"白血病",也是俗稱的「血癌」

血癌不像一般器官癌症有明確的位置,它是骨髓造血功能異常,麻煩的是"血液是全身流動的"

身上任何器官的失能、出血或發炎,都有可能是血癌所致

唯一根治的方法就是「骨髓移植」

但骨髓移植匹配不易、也有可能日後突然不相容。

當然,通常老人家的身體狀況非常不適合移植。

血癌類型有分很多種: 慢性、急性、淋巴型、骨髓型...

而我父親罹患的是「急性淋巴型血癌」,病症來的快又急,非常不好處理!

 

 

父親歷經四次化療,身體每況愈下,到最後已經無法下床...

不確定是否有影響腦部? 「老年失智」竟伴隨而來 

這讓一直陪伴在他身旁的母親,照顧起來相當費力,最後也已身心俱疲

母親到後面體重只剩39公斤,與父親兩人都瘦得跟皮包骨一樣,著實令人心疼…

 

當然,這中間有試著申請過醫院合格的年輕男看護,平日照看,假日媽媽則過去換班

但父親不喜歡看護,吵著只要媽媽陪伴,很會鬧脾氣...

所以看護只照顧二週左右,最後還是換回媽媽一直細心守護著

家中還有二位姐妹,都住在台北  (PS.我們家是閃到腰三姐妹XD)

假日也會趕至台中榮總,輪流跟媽媽進行換班,好讓媽媽假日可以回家休息片刻

 

遍及新竹、苗栗、大甲、台中一直舟車往返…

忙於看診、回診、住院、化療、換班、出院、再急診入院、最後還轉院......等

我10多年工作年資的特休假甚至請到沒了,相信工作上也造成別人的困擾!

所以當時我就請了「留職停薪」,得以照顧家人! 也感謝主管的support! 

最後能陪伴父親走完最後一程。人生無憾,不虧欠、不後悔!

 

 

因新冠肺炎疫情肆虐,醫院陪病只能一人,我們姐妹假日換班都需至醫院快篩,有正式報告後,方可進行交班。

抗癌過程在醫院都戰戰競競,但仍抵不過新冠肺炎的最後一擊

父母親在醫院雙雙確診,醫院馬上進行隔離、消毒...

父親立即轉至重症隔離病房,改由當日立馬從台北趕下的妹妹陪病

妹妹轉述隔離病房共有五人,其中四人確診,只有她沒有。病房環境可說相當驚險可怕!

而我則載著母親回大甲家中隔離,隔天至醫院原病房進行整理打包

回到大甲也只能遠遠的看著老媽,開啟視訊與在醫院的妹妹進行連線通話

 

那是他們相見的最後一面...就是用兩隻手機視訊,一頭用沙啞的聲音叮嚀、一頭講不出話只能默默的看...

 

其實那天我忍著回車上就大哭了,各種無奈、殘忍、心痛的情緒接擁而上。我不知道我還能做什麼?

二天後,我去醫院辦理保險用診斷證明...等文件

父親就在那天中午走了...

我在層層厚厚冰冰冷冷的隔離病房外等著,妹妹用手機讓我們母女三人輪流跟父親講最後道別的話

聽說,人死後,聽力是最後喪失的......

 

也許是父親最後的溫柔,他不讓我再舟車往返

我直接在病房外等著妹妹出來,兩人一起再做快篩檢驗

我載著父親的遺物回大甲家中,就直接載著妹妹回台北繼續隔離

 

當時的防疫規定,確診過世者需通報衛生局,24小時內在限定的時間、限定的火化廠火化

(針對24小時內火化之新聞後續吵的不可開交,但我們已經是遵守該規定且執行的家屬. 每每看到這個新聞,我都只想轉台...)

原本接洽的葬儀社,也因往生者確診而棄單

我們後來找的葬儀社是醫院配合,願意接單且有經驗的

最後,也遵從父親的遺願,火化後直接進行樹葬

【生命終將回歸自然,以不同樣貌創造永恆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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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離世的過程,僅記錄於上

接下來會說明,我親辦離世資料的冗長經驗

 

前提是我們家中人員單純,家境也不是很好,沒有不動產、動產等複雜的繼承手續
 

 

 

【自行辦理親人離世步驟SOP】我整理如下 (不好意思,工程師習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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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關: 開立死亡證明】建議份數10~15份

在醫院過世,由醫院開立 (含就診/轉診途中死亡者)
在家中過世,由衛生所或指定醫療院所開立
其他: 如意外/自殺/他殺…需相關單位檢驗完方可開立
 

份數需要那麼多,是因為後續所有辦理程序,都需要死亡證明

包括火化廠、殯儀館…等都需要

這裡不贅述喪葬方式,畢竟每個家庭辦理不同

 

 

【第二關: 至戶政事務所】

《戶籍法》第14條規定「死亡或受死亡宣告,應為死亡或死亡宣告登記。」

這裡要辦的資料相當的多,相關證明 (如身份證、雙證件、印章、戶口名簿...等請帶妥)

申請「除戶謄本」10~15份 (只會顯示往生者資料)
申請「現戶謄本」10~15份 (可能涉及戶長變更...等)
「戶口名簿手抄本」3~5(銀行繼承可能會需要,證明所有繼承人曾經在同一戶的證明)
原戶口名簿正本/身份證換發(背面關係人去除或加註歿字)

除戶謄本其實就是在政府的資料庫內,登記往世者已離世 (下線off line)

 

其實有死亡證明、除戶謄本、現戶謄本、醫院診斷證明書...等,有關個人保險理賠、壽險申請等已可以辦理。

但在此也不贅述,因每個人保險內容不同,建議直接詢問接洽的保險員,需要什麼文件最快!

 

 

 

後續的關卡,除個人證文件均帶妥外,第二關核定資料建議都裝進資料夾中一併帶齊

 

【第三關: 至國稅局】

國稅局是調查往生者所有的財產清冊或欠款

任一繼承人均可以各地國稅局申請辦理

申請聯徵調查所有財產或欠債(30個工作天)
各類繳稅補繳 (如所得稅/牌照燃料稅…)
收到國稅局財產清冊,辦理遺產稅 (未過門檻不需繳稅,也需申請確收,拿到「完稅證明」)
 

以我為例,我是在申請一週左右,先收到「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文件

該文件會查列,往生者是否有綜合信用報告及未清償債務等資料

比方尚有銀行借貸、信用卡借款、餘額扣款、票信、債務…等

 

當收到這些初步的資料,繼承者可考慮是否要辦理拋棄繼承、限定繼承等

請留意: 需於往世者離世一個月內至法院辦理完畢。不贅述,各家庭狀況不同!

 

一整份非常完整的財產清冊,約一個月的工作天才會收到

當超過一定額度的財產,就需進行後續的遺產稅申報 (中華民國萬萬稅好嗎?!)

整個遺產稅申請的期限,為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

 

像我們家,我前面有說,沒什麼遺產,根本不用繳遺產稅 (不要欠債就很好了)

即使不用繳稅,也要去國稅局辦理確認「完稅證明」,要記得唷!

 

 

另外補充,該清冊會列出所有在線上登記的財產

如果有莫名奇妙的財產物件,要趕快處理

像我爸出現一台25年前註銷車未報廢!

25年前啊~~~我還在青春洋溢用功讀書的國中生,我哪知道那車是怎麼回事?

後來數通電話至監理站確認所需文件,甚至親自到警察局報案,再繳交文件至監理站才報廢完成

好在25年時間久遠,已過追溯年限,不然所欠繳的燃料稅、牌照稅及罰款,肯定會讓我欲哭無淚!

(PS. 虛驚一場的小插曲,做個借鏡)

 

 

【第四關: 至勞保局/健保局/電信局…】

這是相關國家保險類的部份,如勞保、健保、有的人可能還會有榮保、農保...等

本人是否在保? 可請領「本人死亡給付」(及公司團保)
月領退休金或月領國民年金,申請轉移配偶遺眷
親屬申請「家屬死亡津貼」(平均月投保薪資1.5~3個月)
相關健保終止/轉出。各類繳款單終止/修改

如上述,勞保可申請的給付金/津貼,是自己及家屬的權利,別忘了要申請!

若已經在領取月退休金,不論是勞保或國民年金,均可申請轉移給遺眷

健保的終止,剩下家人用什麼身份加保,都要需要再辦理

若有榮民/農民...等身份,家戶遺眷可辦理遺眷證,享健保優惠...等

 

另外,以往身者名字申請的各類帳單、電信手機...等,都要辦理終止及更換窗口

 

 

【第五關: 各家銀行】

待「完稅證明」開立後,方可至銀行辦理繼承
各家銀行規定不同,建議先電聯確認所需物件

 

需要等國稅局財產清冊,才知道在哪些銀行有多少戶頭? 多少存款?

通常我們不會有往生者的銀行卡,就算有,也不知道密碼

而且最好不要擅自取款,以免日後有爭議犯法

(也許有說錯或需要補充的地方,但我們家是老實的進行繼承手續)

 

 

每家銀行繼承手續所需文件不同,最好事先打電話詢問,準備好所有文件再進行申請

 

準備的文件不算少唷! 以某xx銀行為例:

1.全戶戶籍謄本 (要在三個月內才有效) (若繼承人均為不同戶籍,可用手抄本證明曾為同一戶之證明)

2.繼承人身份證正本、印章、該印章需辦理印鑑證明

<<找一個不常用的印章,或直接重刻,去與戶籍謄本地區相符的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證明">>

3.拋棄繼承證明(需法院正式版) <<是否有人要拋棄,全數給那位家屬也可,但拋棄繼承要在往生者死亡一個月內辦理完畢>>

4.存款申請書 (可臨櫃辦理時當天填寫, 就是要存到哪個戶頭,不是該銀行也可以,就是扣手續費)

5.存款證明 (承4,就是帶存簿正本及開戶時的印章)

6.死亡證明 

7.除戶謄本 

8.遺產完稅證明 

9.若本人無法親臨,請先寫好妥託書 (妥託書各家銀行不同)

-->即使本人無法來,上述的2、5還是要準備正本

 

當然,每家銀行規定不同,最好打電話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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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零總總寫了很多,這應該是我寫過最多字的部落格文章!

呼應一下開頭寫的。沒有人想面對生離死別的痛!

但如果發生了,只能面對、接受、感應、最終化為祝福! 

髮盡人不盡,千古還絲情! 讓祂們永遠活在我們心中!

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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